学校与中石油东部管道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4-10-01  作者:  浏览次数:21

 校企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孙茂骥摄影

    9月28日,校长山红红带领合作发展处、化学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教育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赴上海,与中石油东部管道公司洽谈校企合作事宜。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凌霄,副总经理王小平、陈正惠,总经理助理李世泉,总经理办公室、人事组织部、生产运行处、培训中心、科技信息处等部门负责人与山红红一行座谈。山红红和凌霄代表校企双方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原则,在人才培养与培训基地、企业发展规划与决策咨询、教研结合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企业根据需要在学校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企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实践、实习、实训提供必要条件,并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指导。第二,学校安排有经验的专业教师承担或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科研工作,优先、优惠为企业提供新信息、新技术的科技咨询和科研成果技术转让;双方在法律、政策、企划等咨询服务,企业转型,技术攻关,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第三,学校聘任企业推荐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为双师型兼职教师,参与授课、指导实训、编写教材等教学活动。此外,双方可在此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就具体合作事项,协商实施细则,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山红红介绍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她指出,学校历来重视与企业的合作,感谢中石油管道公司多年来对学校的支持和帮助,此次与东部管道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与企业建立良好合作的新基础和起点,学校将紧跟行业发展,了解企业需求,让更多的科研力量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助推企业发展,相信双方今后的合作空间和平台会更加广阔。
  凌霄介绍公司成立以来在管道建设、生产运营、服务用户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感谢学校长期以来对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等方面双方已经有了良好合作。希望校企双方能够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加强管道维护管理方面的研究,为保障地区经济发展、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销售)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的地区公司,负责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管理和天然气市场开发与销售等业务。2000年3月8日,西气东输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2001年4月22日,更名为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2003年9月27日,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成立。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和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实行合署办公,合称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销售)公司。2014年5月12日,中石油宣布以西气东输管道(销售)公司为基础,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部管道公司。公司运营管理的管道总长10868公里,管线途经14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供气范围覆盖西北东部、中原、华东、华中、华南地区。10余年来,公司累计实现天然气管输商品量近2100亿立方米,占我国新增天然气消费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