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内合作类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作者:  浏览次数:105

校属各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20年,学校国内合作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先后与东软集团海信集团、中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共建青岛软件学院,与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联合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逐步实现学科融合、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助推高水平科学技术交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重大科技成果创新,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奖励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特组织评选国内合作类奖教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全校评选25人,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人。

    二、评选参考时间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三、评选条件

    1. 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重大项目的谋划、组织和实施,工作成效显著;

    2. 主动牵头联系合作企业,并促成校企合作;

    3. 在引进捐赠资金、实验教学设备等社会资源办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相关协议在学校备案;

    4. 促进地方校友会建设,引进校友资源,促进学校建设;

    5. 密切学校与地方政府联系,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1. 申报:个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1),所在单位给予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带相关佐证材料。

    2. 评审: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通过审查申报材料、网上评审等方式,对候选个人综合考察,拟定评选结果。

    3. 审批: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批准。

    4. 公示:评选结果在合作发展处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示三天。

    五、奖励办法

       奖教金的管理与发放由学校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励标准按照相关奖教金实施细则执行。

    六、材料报送

    1. 各单位将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备案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合作发展处基金会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unjing@upc.edu.cn

     2. 联系人孙静;联系电话:86983133。

 

附件1:奖教金申报表

附件2:评分细则

 20201120附件1:申报表.docx   20201120附件2:评分细则.docx

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