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总结校友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类校友组织和广大校友工作者不断进取,推动校友工作持续发展,凝聚广大校友力量,助力母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校友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校友工作先进集体、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校友工作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范围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面向已在学校和校友总会备案的地区校友会、兴趣校友组织。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面向已在学校和校友总会备案的地区校友会、兴趣校友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
(三)“校友工作优秀志愿者”面向全体校友、学生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有效建设和完善本组织校友信息网络,积极维护校友信息,更新校友数据;
2.主动与学校和校友总会保持常态化联系,助力学校人才培养、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筹资、科技成果转化等中心工作;
3.充分开展各类形式的校友活动,搭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与桥梁。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
2.积极联络校友、主动组织校友活动,为各项校友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表现突出;
3.积极与学校和校友总会保持联络沟通,宣传学校发展成就、宣传校友优秀事迹,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
(三)校友工作优秀志愿者
1.热心校友工作,在校友联络接待、组织校友活动、拓展校友资源、校友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中作出贡献;
2.积极主动与学校和校友总会保持沟通联络,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和校友总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3.无私奉献、热心服务,为校友办实事,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四、评选方式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地区校友会、兴趣校友组织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和“校友工作优秀志愿者”由各校友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各奖项校友组织可推荐1-2名人选,被推荐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友工作优秀志愿者申报表》后,由校友组织填写意见统一提交。
(三)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奖项评审组织工作,表彰奖励决定经校友总会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五、评选要求
(一)各校友组织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alumni@upc.edu.cn,其中校友组织负责人签字使用电子签名即可,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材料应属实,提交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届表彰奖励的申报。
六、联系人
刘会军 0532-86983587
李 爽 0532-86983111
中国石油大学校友总会秘书处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友工作优秀志愿者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