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处工作手册――二○○二年十二月
发布时间:2006-01-13  作者:  浏览次数:1780
合作发展处处风:
求实 创新 高效 勤政
工作作风:
团结 紧张 严肃 活泼

目录
1. 合作发展处工作人员守则
2. 合作发展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定
3. 合作发展处办公会议制度
4. 关于加强信息统计与档案工作的规定
5. 关于文件管理及归档的规定
6. 合作发展处文件管理规定
7. 合作发展处保密守则
8. 合作发展处廉政建设规定
9. 合作发展处办公设备管理及使用规定
10. 合作发展处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11. 合作发展处人员联系方式

合作发展处工作人员守则

一、 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集体荣誉。
三、 努力学习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有关教育理论,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 遵守劳动纪律,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办事公正、热情,讲正气、讲原则,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
五、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政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六、 顾全大局,讲风格、讲奉献,讲团结,充分、发挥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的枢纽作用。
七、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保证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八、 谦虚谨慎、遵守社会公德、讲求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九、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自觉同不良风气和行为做斗争。
十、 身体力行合作发展处求实、创新、高效、勤政的工作作风。




合作发展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定

为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作如下规定:
一、 合作发展处工作人员为机关坐班工作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 上班时,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不脱岗,不串岗,不在上班时间搞第二职业和游艺活动。
三、 职工有事、有病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事先请假,请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由处领导批准。
四、 上班期间若需离开办公楼到其他单位办事,需向科室负责人或同室人员说明,但每个科室至少要留一人办公。
五、 处领导出差,由主管校长批准,处长外出时由副处长主持工作,正副处长同时外出时,由处长指定专人代理。
六、 对于故意或作风疲塌造成破坏劳动纪律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合作发展处办公会议制度

一、 合作发展处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在周一下午召开,特殊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
二、 处办公会议由处长召集,处长不在时由副处长召集。一般由全处人员参加,或根据具体议题,由相关人员参加。
三、 处办公会议的主要议题:汇报工作进度,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各岗位工作,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工作计划。
四、 处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岗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遇到问题需主动、及时向处领导汇报,以便协调解决。
五、 处办公会要做会议记录,以便进行核查工作执行情况。


关于加强信息统计与档案工作的规定

为加强统计与档案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依据,制定本规定。
一、 工作人员要时刻树立信息收集、整理意识,捕捉有价值信息,丰富学校校友及各类综合信息。
二、 外出工作积极与各地校友分会、有关部门及校友取得联系,收集各类最新信息。
三、 积极与返校校友取得联系,在规定范围内提供方便,并收集各类信息。
四、 加强各类信息的归类整理、分析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地为学校提供相关信息。
五、 加强合作发展处内部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并及时存档,以准确、科学地反映合作发展处发展建设历程。

关于文件管理及归档的规定

为严格文件管理制度和贯彻学校的文件归档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认真执行学校的一切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做到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 根据处内的工作性质,制定专人为档案管理员和专人为文件运行员。
3. 文件经取件人领取后,应及时交文件运行员进行登记,登记后的文件应于当日送处长审阅、批示,待其他处领导传阅后,并根据审批意见转交有关科室和人员处理和保管。
4. 各类文件分类保管分工如下:
① 校友会管理类文件由校友会办公室负责阅办并保存;
② 教育基金及校董事会管理类文件由教育基金管理岗(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阅办并保存;
③ 党务文件由党支部负责阅办并保存;
④ 校内行政文件由处长保管。
5. 需要转发有关单位的文件,由文件运行员负责转发。
6. 文件的归档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登记后,统一按学档案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归档工作。
7. 若干文件运行中延误时间或处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有问题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合作发展处文件管理规定

为使合作发展处文件收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文件传输效率,做如下规定:
一、处内所有文件,包括上级来文、学校文件、本处文件等,须由专人负责就文件发文单位、文号、标题、发文时间分类登记,并按不同类型分别保管。
二、文件登记后,立即送处领导传阅或批示,非特殊情况下,登记人应在收到文件的当日交处领导,处领导在当日阅批后退回登记人,由登记人根据处领导批示,转交有关人员执行。执行完毕,文件原件退回登记人员统一存档。
三、文件传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普通文件与机密文件要分开管理。对机密文件或内部文件要严格按规定传阅、办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或借阅文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文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因文件处理工程中延误时间,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每年年终按照文件登记顺序、类别整理归档。



合作发展处保密守则

一、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窃密事件发生。
二、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会议记录本不为个人所有,不得让不该看的人看,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
三、增强安全和保密意识,下班和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文件存入文件柜。
四、严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文件,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秘密,绝对不听;不该记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中办理秘密事项。
六、对联网计算机要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防网上泄密。
七、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旅游、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复制,确工作需要复印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每份去向。
八、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拿党和国家秘密拉关系、作交易,进行非法活动。
九、发现失密、泄密事件,应不顾艰险进行保护,并及时报告。
十、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将依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合作发展处廉政建设规定

一、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廉洁自律。
二、 凡上级领导、兄弟单位人员来校指导、联系工作,需我处招待用餐或文娱活动者,一律由处长审批。招待标准和陪同人员由主管领导本着“既隆重热情又勤俭节约”的原则,统一安排。
三、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带车外出,由一律由处长根据工作需要审批,报销标准按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四、 接受外单位、校友、个人送给学校的礼物一律统一登记,移交学校有关部门。因公接受送给个人的贵重礼品要向处说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 向外单位或个人赠送礼品,依据石油大学(华东)礼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 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护、善待办公设备、用品,降低办公耗材支出,勤俭高效办公。
七、 故意或过失造成违反上述规定者,经费支出一律由个人承担。造成不良影响或直接破坏学校有关规定的,将依情节严重给予严肃处理。



合作发展处办公设备管理及使用规定

为提高办公设备的利用率,合理使用、调配办公设备,充分发挥办公设备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 设备管理,设备管理责任分三级,主管领导、资产管理人、设备使用人。主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设备进行调配;资产管理人执行设备申购、领用、记帐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并就资产设备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使用人要善用自己所用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 设备使用,设备使用人要爱护自己所用设备,确保所用设备的正常运转,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资产管理人员说明,或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 设备及信息安全,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措施执行,造成耽误工作的给予工作纪律处分;微机使用一般专人专用,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文件丢失或资料泄密等事件。微机使用人要及时贝份数据、查杀计算机病毒,确保设备和信息资料的安全。对于上报软盘或电子邮件传输的数据必须做查杀病毒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四、 网络使用,上网浏览做到不安全、不健康的网站不浏览不下载;处内网上共享设备、共享数据必须设置密码,共享密码不得对外泄露;重要信息不得以共享方式传递;上网发布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不得散布不健康或反动的言论信息。
五、 设备借用,对外借出设备,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在借用记录上签字。办理借用手续由资产管理人负责。
六、 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研究与探讨,设备使用人应积极利用现代化办公条件,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鼓励开展办公自动化的研究和探讨。



合作发展处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合作发展处公用印章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合作发展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友会办公室”、…..等。为加强和规范印章的管理与使用,维护印章的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一、 印章使用范围,向学校上报的请示、报告、意见等;
二、 印章管理,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加盖印章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或在处规定使用范围内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用印。
三、 印章使用,使用印章需如实、详细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以备查阅。严禁在白纸、空白公文纸、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书证件上加盖印章。严禁将印章交于用印人自行使用或带出办公室使用。
四、 妥善保管印章,用后及时入柜上锁。如有失窃应立即向处主管领导报告。
五、 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者,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