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处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2008-01-06  作者:  浏览次数:2820
1.    负责校企、校地、校际合作与联合共建工作的组织、联系与协调工作。
2.    负责学校校友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促进各地校友会的建立与联系工作,建立和管理校友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加强知名校友人士的联系、走访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协调各地校友回校联谊等日常工作,负责《校友通讯》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3.    负责山东省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校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合作共建办学过程中资金的筹资策划、管理和使用工作等。
4.    负责学校董事会组织、筹建和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并通过加强董事会的建设工作来强化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董事成员单位与学校的合作、共建工作。
5.    负责学校校史陈列馆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同时负责学校董事会、基金会、校友会和网上陈列馆四个网站的位管理与维护工作。
6.    参与学校校庆的协调、组织与筹备工作。